释义 |
合同撤销权是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来行使的,除斥期最长为五年,短期原则上为一年。除斥期间不变,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除斥期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法律分析 撤销合同的权利是诉讼权的一种形式,只能通过起诉或申请仲裁来行使,适用于除斥期。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为:1、最长除斥期:五年。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2、短期除斥期:原则上为一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除斥期的特点有: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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