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刑期已满,还会不会收监 |
释义 |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应及时收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收监,法院将决定文书送达执行机关。不符合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执行期间不计入刑期。脱逃期间不计入刑期,死亡时应通知执行机关。 法律分析 若对于服刑中的犯罪分子,适用监外执行的期限届满的,一般是还会继续收监的,且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拓展延伸 监外执行刑期已满后,是否存在其他法律后果? 监外执行刑期已满后,存在其他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外执行仅是一种替代刑罚的方式,而非完全免除刑罚。因此,即使刑期已满,被监外执行的人仍需遵守特定规定和限制。例如,可能需要继续接受社区矫正、定期报到、遵守行为规范等。同时,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重新收监或面临其他法律制裁。因此,监外执行刑期已满并不意味着完全解脱,被执行人仍需谨慎遵守法律要求,以免引发其他法律后果。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若发现不符合执行条件、严重违反管理规定或执行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应当及时收监。被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应遵守特定规定和限制,如社区矫正、定期报到等,违反规定可能重新收监或面临其他法律制裁。因此,监外执行刑期已满并不意味着完全解脱,被执行人仍需谨慎遵守法律要求,以免引发其他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六节 奖惩 第五十八条 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三)欺压其他罪犯的; (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八)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依照前款规定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为七天至十五天。 罪犯在服刑期间有第一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七节 对罪犯服刑期间犯罪的处理 第五十九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节 羁 押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下列案件在本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