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算组直接变卖公司财产是否是合法的 |
释义 | 清算组可以直接变卖公司财产。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的职权包括处置公司的资产清偿债务。也就是说清算组可以直接依据清算方案的规定,对公司财产进行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公司债务。所以清算组如果需要清偿公司债务的,可以直接变卖公司财产。 一、公司不开了怎么注销啊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二、逾期没有去申报债权要怎么办? 逾期没有申报债权的可以继续申报债权,公司财产尚未开始分配的清算组应当调整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将该债权人的债权列入清算范围;公司财产已经开始分配尚未结束的,对该逾期债权人的清偿应列于其他已申报债权人之后,以剩余财产清偿该逾期债权;公司财产分配已经结束的,公司财产已经分配完毕,且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则视为债权人放弃权利,债权人不能要求公司清偿。 债权人能够证明清算组对其债权的存在是明知的,只要债权人无法从公司得到清偿或者得不到足额清偿,有权向清算组成员要求侵权损害赔偿;清算组如果未按公司法规定的方式进行通知和公告,明显逃避债务的,即使在公司财产分配完毕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股东返还从公司取得的剩余财产以清偿其债权,并要求清算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三、非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非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清算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计划、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或者报主管部门确认,计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送人民法院; 2、结清公司债权和债务。清偿公司债务。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确认公司现有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是公司股东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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