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按照限定继承原则,债务人的家人只在遗产范围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义务继续清偿。所以债务人去世后,最好的方式是先和其家人协商,看看对方有没有还款的意愿,如果对方有还款意愿的那是最好,为了保险没有借条的可以让家人再补一张借条;如果对方没有还款意愿,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只要能证明债务人借的这些钱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使用,那么活着的一方可能就需要承担继续还款的义务。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