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治县县长具备的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