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
释义 | 违反医疗常规造成的误诊也并不当然就是医疗事故只有符合医疗事故法定构成要件才能定性为医疗事故。违反医疗常规造成误诊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失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该过失没有造成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规定的人身损害后果则不属于医疗事故。如果与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也不属于医疗事故。再者误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最终需要医疗鉴定专家点头才算。即便事实上属于医疗事故的误诊医疗鉴定不点头患者方有时也无可奈何。经过医疗鉴定过滤误诊属于医疗事故的可能有减少几成。不属于医疗事故一般来说医疗机构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即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也相当有限。也就是说因误诊而承担责任的终归是少数医疗机构与医师实际上不必为此大惊小怪。倒是患者方因直观感受对误诊不承担相应责任的不理解而增加医患关系的紧张。 病理误诊是否是医疗事故 病理误诊中医生违反法律并对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的话病理误诊则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误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误诊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要视情况而定: 1、误诊从字面上理解误诊就是错误的诊断。一旦医疗机构出现误诊有些患者就当然地认为医疗机构就构成医疗事故。事实并非如此误诊在临床医疗中有时是不可避免的只有违反医疗常规与规范的误诊才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下列情形不构成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2、违反医疗常规造成的误诊也并不当然就是医疗事故只有符合医疗事故法定构成要件才能定性为医疗事故。违反医疗常规造成误诊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失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该过失没有造成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规定的人身损害后果则不属于医疗事故如果与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也不属于医疗事故。 3、再者误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最终需要医疗鉴定专家点头才算。即便事实上属于医疗事故的误诊医疗鉴定不点头患者方有时也无可奈何。经过医疗鉴定过滤误诊属于医疗事故的可能有减少几成。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 (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6)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7)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 (8)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开错药; (9)中医人员不懂西医知识擅用西药西医疗法或西医人员不懂中医知识擅用中药中医疗法。 相关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误诊是否为医疗事故 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二、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民法典规定误诊是否是医疗事故 违反医疗常规造成的误诊也并不当然就是医疗事故只有符合医疗事故法定构成要件才能定性为医疗事故。违反医疗常规造成误诊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失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该过失没有造成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规定的人身损害后果则不属于医疗事故。如果与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也不属于医疗事故。再者误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最终需要医疗鉴定专家点头才算。即便事实上属于医疗事故的误诊医疗鉴定不点头患者方有时也无可奈何。经过医疗鉴定过滤误诊属于医疗事故的可能有减少几成。不属于医疗事故一般来说医疗机构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即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也相当有限。也就是说因误诊而承担责任的终归是少数医疗机构与医师实际上不必为此大惊小怪。倒是患者方因直观感受对误诊不承担相应责任的不理解而增加医患关系的紧张。《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误诊是否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是的首先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确认医院的责任大小进而确定相关赔偿责任。索赔数额应该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法律规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