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盲目承诺指在缺乏充分信息和思考的情况下做出的承诺,此类承诺是否有法律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能证明该承诺是出于对方欺诈、威胁、强迫等非自由意志的情况下所做,可请求法院撤销该承诺;若无上述情况,应该按照当事人所约定的约束范围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信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一方非因欺诈、威胁等原因,所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二条: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无效,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