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缓刑一般判多长时间? |
释义 | 取保候审后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判处的刑罚而定,拘役的考验期限为两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考验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缓刑的考验期限不能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长于原判刑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在考验期内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定期向执行缓刑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并遵守其他规定。取保候审与判决结果无直接关系,缓刑考验期限由具体刑罚期限确定。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后缓刑一般判多长时间? 被取保候审判缓刑,处拘役的,一般考验期限为两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取保候审与判决结果没有直接关系,满足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缓刑期限根据具体刑罚期限确定。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问。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为了考验犯罪人是否遵守这种条件,就要在决定缓刑的同时,确定一个对犯罪人进行考验的期限,这便是缓刑的考验期限。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 (一)拘役的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一年,最高不能超过五年,在此范围内,缓刑考验期限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罚。 (二)必须注意原判刑期与缓刑考验期限的比例关系,一般来说,考验期限应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例如,对于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五年,对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三年,虽然也是合法的,但不太合适。 (三)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考验期限。因为缓刑考验期限不是刑罚执行期限;规定考验期限是为了考察犯罪人在此期限内是否遵守一定条件,如果将羁押日期折抵考验期限,就失去了规定考验期限的意义;先前的羁押期实际上也是人民法院考察犯罪人有无悔罪表现,从而决定是否宣告缓刑的日期,不能折抵考验期限。 二、缓刑考验期内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其实取保候审和缓刑之前并没有任何关系,被取保候审之后,人民法院具体对犯罪行为人判处何种刑罚,还需要根据犯罪行为人触犯的刑事罪名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缓刑考验期的时长和人民法院的判决有关,在确定主刑之后可以确定缓刑考验期。 结语 缓刑考验期限根据具体刑罚期限确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两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缓刑是对刑罚的有条件不执行,考验期限是对犯罪人进行观察的一段时间。考验期限应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先前的羁押期不能折抵考验期限。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定期向执行缓刑机关报告活动情况,并遵守考察机关的规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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