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庭审准备有哪些过程 |
释义 | 刑事诉讼庭审准备过程如下: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处明确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及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和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复印件、照片。 4.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检察院。 5.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特别关注:人民法院通知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提供的证人时,如果该证人表示拒绝出庭作证或者按照所提供的证人通讯地址未能通知到该证人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通知该证人的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 6.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的程序,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所进行的活动。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 二、刑事诉讼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多久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是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是十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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