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怎么承担 |
释义 | 1、继承人需要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前提是以接受继承为原则。且《民法典》明确规定,这里的债务仅限于合法债务。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负有清偿义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的体现。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了限定继承为原则,即被继承人需要偿还的债务以继承的实际遗产为限,超出继承部分的债务可以不用偿还,但是被继承人自愿清偿的除外。 3、如果有多个被继承人,虽然我国没有明确规定,各个被继承人需要对继承人生前债务承担何种责任,但是在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之前,属于各个继承人共同共有,因此各个继承人对该合法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对继承人保留必留份原则。如果有些继承人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一定份额。 继承债务首先会遵循遗嘱优先原则,遗嘱在我国法律上是可以被认可的,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拒绝继承债务的人,人民法院的法官可以对其进行教育,如果屡教不改者,可以对其处罚。遗嘱可以优先执行于法定的继承顺序,并且被法律认可。 一、什么是限定继承 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负债务承担有限清偿责任的一项继承原则。继承人接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的同时,也继承了被继承人所留下的财产义务,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负有清偿责任。但这一责任仅以继承人所得遗产中的价值为限,对超出遗产价值的债务,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对继承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不予限制。由于限定继承比概括继承更合理,这一原则已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继承立法所接受。中国继承立法也确定了这一原则。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样就不需要由继承人声明限定继承。如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司法实践中,对于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