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本来自己是肇事者应该付全部责任,但对方肇事逃逸了,自己将不承担事故责任。如果逃逸者事后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可向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申诉,可能会减轻一些民事责任,但同样要受到治安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如果逃逸者离开事故现场并没有导致交警不能判断事故现场责任,同样也是可以减轻一些民事责任,但也要受到治安或刑事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