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是指变造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 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按照以下标准量刑: 1.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1、2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