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子女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父亲给付抚养费,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男方确实要负担抚养费的,会作出相应的判决,让男方定期向子女给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无法协商一致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男方存在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男方不存在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固定收入的比例进行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