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精神病人没有监护人如下: 没有监护人情况基本不存在的,一般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的法定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原发性精神病人】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自陷醉酒】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