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股东可以要求查看财务记录吗? |
释义 | 公司小股东也有查账的权利。只要是公司的股东,并且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目的是正当的,即使是公司的小股东,也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如果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存在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公司才能拒绝股东查阅。因此公司的小股东也有查账的权利,只要股东的目的是正当的,应当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不能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我们公司是股份制公司,现财务不透明,小股东有权要求查财吗? 公司小股东也有查账的权利。只要是公司的股东,并且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目的是正当的,即使是公司的小股东,也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如果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存在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公司才能拒绝股东查阅。因此公司的小股东也有查账的权利,只要股东的目的是正当的,应当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不能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公司破产了,但账户不清楚,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注销吗? 公司破产了还需要注销。公司被宣告破产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公司终止。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法人是黑户,现在进入公司有影响吗? 法人黑名单对公司有影响,公司法人进黑名单 ,名下其他公司肯定受影响。现在计算机网络发达,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的黑名单数据库,对于担任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有明确限制,三年之内不能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于已经是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将要求该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人是黑户,现在进入公司有影响吗? 法人黑名单对公司有影响,公司法人进黑名单 ,名下其他公司肯定受影响。现在计算机网络发达,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的黑名单数据库,对于担任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有明确限制,三年之内不能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于已经是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将要求该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法人不同意换法人持有公司`股份有权更换法人 公司法人变更原因:1、公司其他股东持有股权份额超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份额,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2、公司出于某些情况需要进行法定代表人换人,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3、公司因为某些原因不打算继续营业,但是又不去注销选择出售给其他投资者,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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