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与遗赠的区别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与遗赠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后者的受遗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还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赠人必须在清偿遗赠人的税收债务后才能接受遗赠财产。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受遗赠人无权接受遗赠,但受遗赠人不承担清偿责任; 3、获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获得财产;遗赠人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获得遗产; 4、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当在指导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不需要费用。公证的话要交很少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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