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股权包括:婚后共同投资或买卖获得的、继承或受赠获得的、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的、婚前共同投资获得的、婚后个人投资获得的收益、婚后个人股权的收益。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股权的范围包括以下情况: 1、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进行投资或购买获得的股权。 2、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因继承或受赠而获得的共同股权。 3、夫妻双方约定为共同所有的股权。 4、婚前双方共同投资获得的股权。 5、一方婚后使用个人财产进行投资获得的股权收益。 6、一方婚前个人股权在婚后所得的收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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