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权变更 资料: 1、《 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表》; 2、 公司章程 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 身份证 复印件(原件核对); 6、 股权转让协议 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 债权债务 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