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开庭法官会问原告什么问题 |
释义 | 在开庭之前,法官都会强调一下开庭纪律,不允许随便发言,不能录音录像等等。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一般需要自己陈述。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陈述一下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有所变动,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 法官的工作职责有: 1、依法参加合议庭、独议审判等案件的审判工作; 2、在审判过程中应以事实为依据,根据国家法律制度秉公执法,不得出现偏袒、刁难等不公正举措; 3、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庭审工作正常进行; 4、在案件判决时,对可疑问题进行严格探查,仔细整理并阅读案件报告; 5、保守案件内容和国家秘密,不得私自透露案件信息或发表不当言论; 6、积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配合上级机关开展检查工作。 综上所述,您对离婚开庭法官所问的问题有了一定了解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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