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生产者在生产食品中掺入了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的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害食品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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