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人工资拿不到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改正,及时向员工发放工资。 公司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公司向员工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