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旧户口本找到无效了,一般情况下,补办了新的户口本,旧的户口本就不能再使用。如果普通情况下使用应该也可以,但户籍登记机关会留下补领信息,因此绝对不能在公安系统使用。 原来的户口本是已经默认失效了的,旧的户口本法律上现在等于自动挂失失效了,只是一般地方不会去给你鉴定,但是假如,拿旧户口本去结婚,如果以后婚姻出了什么问题的时候,需要离婚,很可能会有律师用这个钻空子。 找到后最好还是交给户籍管理中心进行作废处理。所以说补办之后的旧户口本是没有用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