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源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
释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资源税征税范围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有:矿产品和盐两大类。资源税的税目反映征收资源税的具体范围,是资源税课征对象的具体表现形式。 资源税暂行条例共设置7个大税目: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盐。是指**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 4、黑色金属矿原矿。具体包括铁矿石、锰矿石、铝矿石3个子目。 5、有色金属矿原矿。具体包括铜矿石、铅锌矿石、铝土矿、钨矿石、锡矿石、锑矿石、钼矿石。镍矿石及其他有色金属矿9个子目。 6、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7、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原油。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这个问题的全部回答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二)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 (一)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 (二)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三)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 (四)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