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的名字可以变更吗 |
释义 |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可以变更的,一般来说,需要房产证改名字的情况发生在三种情况下:买卖二手房、赠与、继承。 1、买卖二手房 (1)、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2)、缴纳相关税费。 (3)、买卖双方当事人带齐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据,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产证,前往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如果买卖一方不能亲自前往的话,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委托手续。 2、赠与房屋 (1)、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各地在办理公证方面具体存在不同)。 (4)、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即房产证改名。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改名时,应当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记公证书。 3、继承房屋 (1)、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即产权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及子女)可以拿着产权人死亡证明、户口本、房屋两证等去公证部门做产权继承公证。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可以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即房产证改名手续。 (2)、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即产权人死亡时留下了遗嘱,那么在产权人死亡后,遗嘱中规定的继承人凭遗嘱去公证部门遗嘱生效公证,然后前往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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