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购买房产,产权证只写一方名字,是否为共同财产,要看资金来源。如夫妻共同购买且无明确约定,则为共同财产。若购房资金全部来源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则该房产为个人财产。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婚后购买房产,若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该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要看购房资金来源。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未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不论产权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都应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形如下:1.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未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 若不动产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视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婚后购房,只写一方的名字也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形如下:1. 法律规定,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而自动变成共同财产。如果婚后购房所用资金全部来自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该房产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只是财产形式发生变化。2. 若不动产是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应视为对该方子女的赠与,仅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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