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确定后,应按以下顺序处理:首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其次,应酌情分给那些没有继承权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适当的遗产。第三,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一般情况下应收归国有,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则该遗产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一、由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有没有继承权 由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有继承权。对于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劳动能力不足、生活来源不足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给予适当的遗产,但在遗产分割过程中,法院一般不接受明知但未提出请求的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放弃继承债务应如何处理 如果继承人依法放弃其继承权,就不用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就意味着他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