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予房屋未过户可以撤销吗 |
释义 | 一、赠予房屋未过户可以撤销吗 赠予房屋未过户,可以撤销的。赠与房产权利的转移以办理过户登记为准,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房产赠与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房产赠与协议需要注意如下内容: 1.注意赠与双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身份证号以及年龄; 2.注意房屋的详细信息:包括房屋的四至界邻,以及房屋权证号; 3.注意赠与双方的需求:尤其是父母赠与子女的,需要写明乙方在接受赠与后,必须尽职尽责赡养甲方,直到终老。 三、赠与房屋协议一定要公证吗 赠与房屋协议不一定要公证。律师提醒您,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房产赠与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该内容由 沈其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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