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自己起诉离婚前要做哪一些准备事情
释义
    离婚起诉前的准备有:
    1.准备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准备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4.若有子女,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一、未离婚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吗
    未离婚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如下:
    1、父母双方有抚养以及教育子女的义务,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或者解除而中断;
    2、当父母双方的婚姻关系处于存续期间,但其中一方或者父母双方没有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时,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或者未成年的子女,有要求获得抚养费的权利。
    一、夫妻没离婚起诉抚养费的流程如下:
    1、递交民事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夫妻没离婚起诉抚养费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收发货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综上所述,夫妻没离婚起诉抚养费,父母双方有抚养以及教育子女的义务,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或者解除而中断,当父母双方的婚姻关系处于存续期间,但其中一方或者父母双方没有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时,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或者未成年的子女,有要求获得抚养费的权利,夫妻没离婚起诉抚养费需要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等材料。
    二、离婚起诉状要有女方的哪些东西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五)离婚诉讼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三、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的证据:
    一、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
    1、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4、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涉及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账号。
    3、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
    4、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5、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6、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有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7、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8、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1 16:2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