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工资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 |
释义 | 个人工资税前扣除项目有以下: 1、子女教育; 2、继续教育; 3、大病医疗; 4、住房贷款利息; 5、住房租金; 6、赡养老人的支出。 临时税务登记证个税缴纳方式如下: 1、到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在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30工作日就需要向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假如超过规定的日期,没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那么就可能受到惩罚; 2、合法合理的填写纳税申报表,与正常的一样,临时税务登记也需要劳动者进行纳税申报的。先需要对自身应税收入项目进行核算,核算过程要考虑扣除项目,抵免项目等; 3、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以有效地控制自身的纳税额度; 4、按照税务要求,依规填写税务表,并且在规定的日期内,缴纳税务表; 5、通过税务机关的审核以后,要在规定的日期内缴纳个税,否则就可能存在受到滞纳金惩罚的问题。 综上所述,工资薪金税前要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还包括以上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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