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最迟多久做伤残鉴定 |
释义 | 交通事故后的30天内,可以做伤残鉴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30天。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每级相差10%。 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伤残鉴定,当事人向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在受理申请后,被鉴定人到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确定后,领取伤残鉴定报告。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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