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一方有没有权利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释义
    一、一方有没有权利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不可以擅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有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请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共有财产的法律特征如下:
    1、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共同共有可以约定,“约定”主要是指《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
    2、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
    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不分份额,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共同共有人就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各共同共有人行使的权利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仅仅及于共有财产的某个部分。
    3、各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平等
    只要共同关系存在,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就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也是平等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8: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