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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户口在夫家,但房子没有我的下次撤迁我可以分到安置房吗
释义
    有户口没房子怎么安置是由当地政府决定的,每个省份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有户口没房子在拆迁的时候是不能享受金额补偿的,但是可以享受安置费的补偿。至于说怎么安置,这是由当地的政府决定的。为了共同的利益在国有土地上拆迁的房屋,应该对被拆迁的人进行补偿,如果是由其他单位进行安置的,政府应该把安置费交给该单位。如果不需要安置的人,应该把安置费交给个人或者取得被安置人同意以后,把这部分安置费给被安置人用于交保证费用。拆迁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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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