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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家协议与赠与协议区别
释义
    分家协议和赠与协议的区别主要是:赠与协议(赠与合同)是当事人个人意志和权利的统一。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合同即告成立。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分家协议(分家析产)则是权利当事人集体意志和权利的统一。两个以上的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一、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财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5、公证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在房地产赠与公证中,一般所需材料如下: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2、赠与财产为共同财产的,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与人亲自向公证处申请,或者签署同意赠与的声明;
    3、赠与财产的产权证明;
    4、赠与协议;
    5、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赠与人的赠与撤销权是什么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考虑欠周而贸然把一些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遭受财产上的损失。但是如果任意撤销不加以一定的条件限制,赠与合同就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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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