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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孩子丈夫总打我离婚如何办理
释义
    有孩子丈夫总打我离婚的办理方式:首先,女方可以收集丈夫存在家庭暴力、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据。然后,女方据此起草起诉状,并递交至人民法院。最后,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且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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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4: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