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运输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一、签订加工承揽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应当注意:1、对方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2、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模糊使人产生歧义;3、约定清楚双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七十六条规定,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加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一、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加工合同是最为常见的承揽合同之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