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可分割,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认定为共同财产。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子女赠与,但赠与双方除外需明确表示。分割方式可协商或诉讼。 法律分析 1、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才能被分割。 2、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分割方式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 3、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则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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