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商店需要以下手续: 1、选择经营场地,需有房产证及进行租赁合同登记,租赁管理费、印花税(业主出),场地需有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 2、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携带资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办理地点是当地工商局。 3、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携带资料: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4、办理“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5、刻章,包括公章,财务章等,办理地点是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6、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携带资料:个体工商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章。办理地点是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7、办理消防批复,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场所,申办消防安全许可证时,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不含2000平方米)以下的三日内办理完毕,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五日内办理完毕。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