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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口头遗嘱,如何订立口头遗嘱
释义
    一,口头遗嘱一般指的是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表述体现的遗嘱类型。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二,口头遗嘱生效的方式:在危急情况下,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遗嘱人,以穷真实的意思表示,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可以口头形式订立口头遗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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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6: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