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 停工留薪期 截止伤残鉴定,鉴定等级出来以后,7至10级需要出勤上班,可以调换工作岗位,如果不出勤,单位可以不发工资的。5至6级可以双方协商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1至4级退出工作岗位,由 工伤保险基金 发放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