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规定: 1、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五百至一千张以上淫秽照片、画片的; 2、制作淫秽物品的违法所得达到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 一、传播色情如何定罪 传播色情的定罪标准: 1、组织播放淫秽电影、视频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播色情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怎么认定是否构成传播淫秽物品 传播淫秽物品的认定标准如下:侵犯了复杂的对象,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淫秽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主要要件为一般主体;本罪属于故意犯罪,必须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三、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认定 1、本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界限 (1)两罪所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同。本罪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只是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而传播淫秽物品罪所规定的范围不仅包括音像制品中,而且还包括淫秽书刊、照片等其他淫秽物品。 (2)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要求具有组织播放的行为,即要有召集众人观看的行为,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较前者多,它包括出借、传阅等多种传播行为方式。 (3)两罪的犯罪标准不同。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组织实施了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传播淫秽物品罪则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 2、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两罪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牟利为目的。本罪不以牟利为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二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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