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拘留羁押可算做刑期。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二日;羁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和拘役刑期一日。因违法而受行政拘留的,后来又被判处刑罚的,犯罪的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刑罚的是另一犯罪行为,被拘留期间不能折抵。《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