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供婚姻证明房屋抵押无效的情况是什么? |
释义 | 一般而言,银行皆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以审查申请人的配偶是否为抵押房屋的共有人,防止因申请人未经其配偶同意而私自设定抵押引起法律诉讼。 在不动产登记所有人以该不动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时,银行需要对该抵押物的权利归属情况以及登记名义人的婚姻状况等进行合理审核。如若该不动产的真正所有权属于登记名义人的配偶或者登记名义人与其配偶共有,银行因未对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进行必要地合理审核就认定申请人具有处分权而取得抵押登记,则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其无权据此取得该不动产的抵押权。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一、不能用于抵押的不动产包括什么 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比起其他抵押物来说,更让人能够接受,但并不是说所有的不动产都能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因为不动产的种类较多,每一种类的不动产因其不同的法律关系都有其特殊性,所以在遇到不动产抵押的情况时,一定要区别对待,谨慎处理。 以下就是一些不能作为抵押物的不动产: 1、学校、医院、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寺院等公共福利事业的不动产。 2、军队的房地产(一般是不能作为抵押物的)。 3、产权关系不清的房地产。 4、有产权纠纷的房地产。 5、由国家计划即将拆迁的房地产。 6、违章建筑,或未经国家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建筑物等。 7、在未获全部共有人书面同意抵押之前的共有房地产。 8、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农村集体土地(不包括荒山、荒地等)。 9、已作过抵押但未经前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地产也不能重复抵押。 10、被法院或国家司法机关裁定予以冻结、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上述十类不动产都属于不能作为抵押物的不动产,这类不动产即使在抵押双方签了抵押合同,也办不了抵押登记手续,所以是无效的。 二、共有房屋如何设定抵押权? 共有房地产,每个共有人都有权对该房地产设定抵押权,但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按份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以抵押人本人所有的份额为限。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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