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精神损害是一种工伤,工人因工致残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伤造成丧失劳动能力,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除已计算在工伤保险待遇之外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外,应当对因治疗、康复等原因致使受害人生活必需支出增加的合理费用以及因原受托人死亡造成的家庭经济损失予以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2.《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