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下了判决书之后双方可以和解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下来之后,双方可以在执行程序中进行和解。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已经作出判决的,双方当事人不能进行和解,如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执行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由执行员将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让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和解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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