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者仲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