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公司即将消灭,依法必须进入清算程序;如果是合并分立导致的解散,也必须依法处理现有的债权债务。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继续经营业务,只能在清算范围内从事活动。3、在解散过程中,由清算组接管公司代表机关和业务执行机关,行使对内执行清算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力。4、未到期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视为已到期,由清算组进行清理。5、对公司解散之前享有权利的人可以主张相应的权利,直至起诉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