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解散效力是指公司解散作为法律事实状态引起的相关法律关系的变化。公司解散必须停止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所有活动必须限于清算范围。 公司解散效力可概括为: 1、公司即将消灭,必须依法进入清算程序; 2、因合并分立解散的,必须依法处理现有债权债务。公司权利能力有限,不得继续经营业务,只能在清算范围内从事活动; 3、解散过程中,清算组接管公司代表机关和业务执行机关,行使对内清算业务和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力; 4、未到期公司的债权债务视为已到期,由清算组清理; 5、公司解散前享有权利的人可以主张相应的权利,直至起诉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