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应当赔偿。搭便车通常是无偿搭乘车辆的行为,乘车人与车主之间不存在合同法上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好意施惠,不能追究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但可以寻求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因为无偿搭乘车辆造伤残的,乘车人与司机存在侵权关系,受害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车主寻求侵权损害赔偿的,根据责任界定由责任人对受害人进行人身损害的赔偿。此外,由于司机是无偿搭载使乘车人受伤,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