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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全责但拒绝赔偿怎么办?
释义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偿受害人的救济途径是: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再次,诉讼费由原告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拖着不赔偿如何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一直拖着不处理,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二、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老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应该怎么赔偿?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对方拖着不处理应该怎么办
    首先可以使用代位赔偿。代位赔偿已经被《保险法》规定为每家保险公司必须要承担的一项责任,保险公司不能再以投保人无责任这种借口,拒绝赔偿无责任方的相关损失。
    起诉,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对方全责,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
    起诉、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我被车撞伤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被车撞伤了,对方全责的,全责方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赔偿:
    1、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3、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被车撞伤了对方全责的,全责方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两大方面:
    1、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财产损害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车辆所载财产损失费、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等。
    一、全责方赔偿顺序具体情形:
    (一)交强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商业险:
    交通事故商业险赔偿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商业险的类别也很多,不同商业车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和赔偿对象都是不一样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全责方自行赔偿。
    二、出现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1)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3)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1)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2)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1)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3)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伤残等级与赔偿系数对照:
    一级伤残100%;
    二级伤残90%;
    三级伤残80%;
    四级伤残70%;
    五级伤残60%;
    六级伤残50%;
    七级伤残40%;
    八级伤残30%;
    九级伤残20%;
    十级伤残10%。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2)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0、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对方拖着不处理找谁
    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是对方全责,可以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
    
     该内容由 李旺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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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7:2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