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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法133条怎么处罚
释义
    交通法133条处罚的方法如下: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
    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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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40:39